撞死人不顧而去<br>高級督察被控五罪提堂

撞死人不顧而去
高級督察被控五罪提堂

【本報訊】休班高級督察本年中在沙田馬鞍山路,涉嫌駕駛私家車撞死人後不顧而去,昨被警方落案控以五項罪名,包括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遇事後不顧而去、拒絕提供酒精測試、無第三者保險及處理贓物,下周一(十一月三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零件屬贓物
涉案的休班高級督察姓許(二十九歲),是油麻地分區警署值日隊的主管。案發於本年五月四日上午七時半,許駕駛私家車途經馬鞍山路時,涉嫌撞倒一輛在大雨中壞車停下的電單車後不顧而去,受傷姓連(二十八歲)的鐵騎士飛彈路邊,稍後搶救不治。

拒酒精測試
兩小時後警方在明愛醫院尋獲姓許的涉嫌司機,他一度拒絕接受酒精測試;同時警方在美孚新邨一個停車場尋回涉案私家車,經驗車發現私家車部份零件是贓物,將司機正式拘捕。

涉案休班高級督察的私家車車頭損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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