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天頌苑醜聞 危害公眾安全<br>短樁案兩監工重囚七年

涉天頌苑醜聞 危害公眾安全
短樁案兩監工重囚七年

【本報訊】轟動一時的天水圍居屋天頌苑短樁醜聞,負責監工及品質控制的兩名工程人員,經審訊後裁定串謀詐騙建築師及房委會成立,高等法院法官昨斥二人未能做好本份,反而串謀以假樁柱紀錄,訛稱樁柱符合規格,危害公眾安全,令房委會花費二億五千萬元進行補救工程,重判二人入獄七年。 記者:梁偉強

兩名被告黃順華(三十九歲)及杜文甘(三十四歲)被控於九六年十月至九七年二月,串謀詐騙興業建築師及房委會,訛稱天頌苑第一、二座所有竣工入土樁柱的長度,符合註冊結構工程師及房委會的要求,經過逾八十日審訊罪成,同案五名工程人員罪脫。

可令建築物倒塌
主審法官彭鍵基昨判案說,兩名被告的主要職責,是監工及確保工作符合規格,很明顯二人違反本份,而串謀以假樁柱紀錄,訛稱樁柱符合規格,更屬刑事罪行。
法官又引述上訴庭案例,指短樁嚴重危害建築物安全,可能令建築物倒塌,造成數以百計人命傷亡,若有人為金錢利益,蓄意違規,甚至命令下屬一同詐騙,則以十年為判刑起點,並不過重,考慮兩被告沒有金錢得益,亦非高級管理階層,又無案底,遂判上述刑期。
兩名被告在案中負責簽署文件,確認樁柱合付規格,二人的代表大律師昨求情時,均指二人並非主腦,只是小角色,不會再犯;而代表杜的大律師,亦強調杜受人利用,沒有任何得益,犯案後杜加入教會,勤做慈善,牧師及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均寫信求情,杜對犯案已非常懊悔。

須花逾億元補救
兩名被告分別是FrankiContractorsLtd.(後易名B+BConstructionCo.Ltd.)的品質控制工程師,及興業建築師有限公司替港府聘請的助理工程監督。
根據案情,B+B九六年以七千七百萬元的最低價,投得天頌苑地基工程,涉及六幢居屋及兩間學校,九九年房委會發覺第一、二座無法裝上升降機,才知大廈傾斜,遂抽驗樁柱,揭發短樁案;案發後一千五百戶準業主退定,房委會前主席王䓪鳴,亦因連串居屋及公屋短樁醜聞辭職,而天頌苑的補救工程,已花一億八千九百萬元,另外尚需六千萬元將大廈回復舊觀,港府已循民事途徑向建築師樓及顧問公司索償。
案件編號:HCCC181&205&308/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