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制是一盤散沙

問責制是一盤散沙

維港巨星匯的風波雖未平息,但事件發展至今,卻已充份顯示了董建華一手經營的主要官員問責制,對香港政府管治架構帶來的禍害。
去年中,董建華砌詞提高政府對巿民的問責性,倉卒推行所謂的主要官員問責制,打破了香港多年來建立的管治傳統,棄制度於不顧而把人事大權集一己之身。這次維港巨星匯的風波,是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在任時的決定,投資推廣署負責與主辦單位美國總商會協調具體的執行和安排。諷刺的是,當事件演變成一盤混帳,出來面對巿民備受責難的,卻是不在問責官員之列的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

成員自掃門前雪
明知面前是隻大黑鑊而避之則吉,似乎是人之常情。但當這樣的態度出現在政府身上時,情況便相當嚴重。要知道政府政策牽涉層面廣泛,不同的政策局重重分工,特區官員在巨星匯事件上表現的急不及待劃清界線的做法,不免反映了管治核心成員各家自掃門前雪的心態。再者,事件鬧大至今已差不多一個月,特區政府的危機應變措施一概欠奉,由宣傳公關、售票、以至向立法會交代的各項安排都看不到政府高層發揮有效的協調和統籌角色。由特首、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以至各有關的問責官員,在事件上或已銷聲匿迹,或以一副置身事外的姿態隔岸觀火。

造成這樣的局面,和董建華式的高官問責制不無關係。從制度上而言,董建華的問責制是先天性的一盤散沙。暫且撇開他的管治無方不談,面對一個政治壽命只餘下數年光景的特首,一眾由公務員制度內外延聘的主要官員,怎能不為自己的政治前途努力鑽營、明哲保身?在現時的高官問責制下,既沒有強勢的領袖或共同的政治信念,去拉攏各問責官員同心同德地管治香港;從功利的角度來說,也欠缺任何誘因驅使他們在有需要時摒除私心,從大局着想去合作解決不屬其政策範疇的問題。
上述的情況,同時令在官員離職時政策的交接和責任的延續出現問題。某程度上,巨星匯是這樣的背景下的產物。當梁錦松黯然下台後,接任者對於他遺下的政策(尤其是殘局),並沒有道德責任要加以接收和處理,甚至還可以把爛攤子推委於前任身上。這一點董建華在港英手上接過香港時,應已深深體會。身為這種推委過錯過程中的受益者,很難想像他在制訂一個由自己一手統領的新制度時,沒有徹底加以堵塞這個漏洞。

各機構未能協調
董建華的問責制,將大權集中於自己身上的同時,也把過往政務司司長和財政司司長的權力削弱,令他們與問責局長不再存在隸屬關係,在很大程度上減弱了政府整體的應變;在特首未能兼顧的情況下,政府各機構間未能發揮有限的協調。
維港巨星匯的一盤胡塗帳固然要清算,但事件所反映的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色彩的問責制度(此制度中的「問責」與英文的「accountability」差遠矣)所帶出的風氣和問題,更加值得深究。

陳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