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例可被檢控或終止長俸

違例可被檢控或終止長俸

【本報訊】本身為退休上訴庭法官的平機會主席王見秋被指接受富商劉鑾雄免費機票,涉嫌牴觸《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條及第四條,非法收受利益。有法律界人士指,該條例有六個月追溯時限,廉政公署就算現時展開調查,也可能無功而還;但首席大法官李國能卻可跟進,若認為有關人士嚴重違反守則,李國能有權終止有關人士所享長俸福利。

檢控期限為六個月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說,據《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條,所有公職人員包括法官均受該例監管,但有關人員可豁免接受家屬包括子女提供利益,所以王見秋被指接受劉鑾雄免費機票利益一事,有關方面須證明劉鑾雄是否直接提供金錢或機票予王見秋;抑或向王的女兒王穎妤提供金錢,再由王穎妤購買機票予其父親,若屬後者,王見秋未必牴觸有關法例。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該條例有六個月的追溯時限,即於案件發生後六個月內,有關人士無被起訴,當局便不能追究,所以就算廉署調查有關事件,也未必能成功檢控。
不過,熟悉廉署運作的人士稱,廉署接獲任何貪污舉報後,必定會展開調查。廉署可循《防止賄賂條例》第四條調查,即任何人士向公職人員提供任何利益,作為該公職人員作出與公職有關的利害衝突的事項,廉署應調查王見秋接受有關利益是否有利益衝突。

李國能可跟進調查
該熟悉廉署運作的人士指出,廉署就算最終未能提出檢控,廉署也會將調查結果轉交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審議,而委員會也會將該個案轉交王見秋的前任上司首席大法官李國能跟進。該人士不諱言,「李國能一係當冇事發生,一係會因有人嚴重違規而終止佢所有薪酬福利。如果係退休嘅人員,咁咪終止佢嘅長俸咯!」
另外,本報昨日以音頻電話訪問了一百五十多名市民,發現七成人認為解僱余仲賢事件,會影響對王見秋擔任平機會主席的信心,認為沒有影響的僅有百分之七,其餘百分之二十二表示沒有意見。同時有五成八人認為王見秋應該下台,有一成二人認為王見秋不應該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