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去年五月動員上千人採取「火百合」行動,搗破盤踞旺角歷來最大的賣淫集團,拘捕逾二百人,包括集團首腦及賣淫女子,六名集團骨幹昨在高等法院認罪,控方披露賣淫集團四年來的營業額高達一億六千五百萬元,申請充公犯罪得益之餘,亦將要求法庭視此為有組織罪行,加重刑罰。 記者:梁偉強、陳曉薇
本案原定十一月中開審,為期六十日,證人多達一百二十四名,但控辯雙方經過一輪討價還價,賣淫集團骨幹成員最後認罪,免卻曠日持久的審訊,而案中四名女子,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釋放。
穿着灰色西裝、其貌不揚的賣淫集團主腦鄭惠強,現年四十一歲,與其他集團成員蔡剛、鍾永熙、邱劍飛、侯遠飛及梁耀光,承認共二十項串謀經營賣淫場所或串謀洗黑錢控罪(見表)。
根據案情,賣淫集團在旺角一帶,設有二十四個淫窟,由九八年四月開始經營,其後警方派出三名卧底探員,混入集團做別墅管房。
據調查所得,賣淫集團每晚派員到淫窟收取當日的帳目及款項,然後將錢交給主腦鄭惠強,鄭及其他骨幹人物,每晚都在太子道「春夏秋冬」火鍋店「打躉」,收數及收取文件,而鄭計妥每月利潤,便按集團成員所佔份數,在月頭分錢。
警隊多個部門包括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機動部隊、商業罪案調查科及毒品調查科等人員,於○二年五月七日,從各區警署出發,採取「火百合」行動,將集團連根拔起,在該間火鍋店拘捕鄭等人,亦在鄭女友的寓所,找到三十三本帳簿;而採取行動前夕,警方亦向法庭申請凍結令,凍結目標集團成員資產,物業及現金共值八千六百萬元。
根據案情,該集團四年以來,營業額高達一億六千五百萬元,而鄭簽發予得力助手蔡剛及邱劍飛二人的支票,四年來的總值,分別便達一千二百萬元及一千三百萬元。
至於賣淫集團的淫窟,絕大部份是自置物業,購入價約二千五百萬元,由於早已被警方突擊檢查多次,發現有雙程證及非法入境女子賣淫,故發出警告或物業封閉令,但即使集團成員被捕,部份淫窟初時仍有繼續經營。
控方昨在高院申請充公早前凍結的犯罪得益,由於他們的四十多項物業,大部份已變成負資產及銀主盤,而其中六百萬元現金,扣除被告支取的生活費及律師費後,只剩下三百萬元,故控方最多只能充公約三百萬元,但辯方亦已表明反對,指有關資產,與犯罪無關。
最後,主審法官倫明高將案件押後至十二月一日宣判,各被告還押監房,屆時控方亦會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指本案屬有組織罪行,要求加重刑罰。
案件編號:HCCC6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