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識檢控律師 傷人案可免起訴<br>關員串謀索賄判獄36月

訛稱識檢控律師 傷人案可免起訴
關員串謀索賄判獄36月

【本報訊】海關關員串謀一名反黑組探員,對一名涉及傷人案的酒廊「睇場」訛稱認識負責檢控的政府律師,要求他支付六十萬元免被起訴。涉案關員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成,昨被判入獄三年。

涉案警員跳樓死
被告李德全,四十歲,任職海關海域及陸上行動科。法官韋理義判刑時指出,被告身為紀律部隊人員,應更清楚不得收受利益。法官認為案情嚴重,但考慮被告並非濫用其職權以獲取賄款,判入獄三年。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加入海關二十二年,工作表現一直良好。被告外母前年在內地遇交通意外重傷,被告需支付巨額醫療費,致經常透支,終欠債五十萬元破產,才鋌而走險犯案。
同被起訴的偵緝警員蔡肇球,今年四月保釋期間在上水警察宿舍跳樓自殺死亡。案情透露,蔡原為元朗反黑組警員,○○年九月負責調查一宗傷人案。案中六名人士被捕,包括一名酒吧睇場黃嘉駒。律政司刑事檢控科高級政府律師鄭紀航考慮案中證據後,建議警方不提出起訴。但黃等人直至去年十月向警方報到時才獲通知無條件釋放。

向廉署舉報揭發
而在獲釋前一個月,蔡於九月八日向黃介紹被告。被告向黃訛稱負責傷人案檢控工作的政府律師為其小學同學,答應收六十萬元作為不起訴黃等人的報酬。雙方討價還價,金額減至四十萬元。被告翌日又同意再減至二十萬元,黃未有回應,其後向廉署舉報,將被告拘捕。
案件編號:DCCC4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