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聞不絕 法律界:唔知搞乜<br>巨星匯簽約誤指梁錦松 唐英年認講錯嘢

醜聞不絕 法律界:唔知搞乜
巨星匯簽約誤指梁錦松 唐英年認講錯嘢

【本報訊】維港巨星匯醜聞不絕,廉政公署已正式介入事件,稍後將了解各涉案人士有否觸犯防止賄賂條例,而連日來一副「置身事外」態度的財政司司長唐英年,竟然混淆了數月前與美商會簽合約的港府高官,誤指是前任財政司司長梁錦松負責簽約。他昨日主動澄清,希望大家「多多包涵」,但立法會議員抨擊,他至今連基本資料也弄錯,根本無法監督事件。
記者:譚暉

據了解,廉署已初步了解巨星匯的情況,但由於事件複雜,廉署需要先搜集資料、掌握事件的來龍去脈,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昨日正式去信廉署,要求廉署調查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和美商會主席詹康信及其妻子。
日前公開說會就事件負上政治責任的唐英年,昨日在日本主動向記者澄清,自己弄錯了負責與美商會簽合約的官員,「我有講過合約係我上手(梁錦松)簽,其實份合約唔係佢簽,係投資推廣署盧維思簽,呢點要澄清咗先。如果我誤導咗大家,或者我講錯,請大家多多包涵。自己冇認真看過份合約嘅具體內容。」

重申自己責無旁貸
唐英年重申對巨星匯的混亂責無旁貸,無意卸責,會盡量對事件進行補救;至於盧維思,由於他是公務員,毋須負上政治責任。
李華明昨表示,在給廉署的信中,提及調查重點應包括巨星匯在預算的一億三千多萬總開支中,有一筆三千多萬的營運籌備費用,美商會既無交代如何使用這筆巨額款項,而當中有無私相授受、利益衝突,外界也無從知曉。另外,調查也應包括:美商會未經公開投標程序,將合約批予詹康信夫婦擁有的私人公司;以及投資推廣署有否違反廉署的防貪指引。
另外,李華明又去信要求審計署介入,而申訴專員公署也密切跟進事件,研究會否介入調查港府有無行政失當。
法律界人士謝連忠相信,廉署的調查有一定難度。因為廉署首先要搜證,證明盧維思在處理合約問題上有私相授受、或接受過私人餽贈;但他在面對刑事案調查之外,仕途也會受事件影響。至於詹康信,由於他的RedCanvas屬新成立,沒有帳目可查,而巨星匯也尚未結束,「如果有人想中飽私囊,都未咁快入數」。他慨歎,唐英年和盧維思整天嬉皮笑臉面對傳媒,一億公帑又付諸流水,「都唔知政府搞乜鬼!」
立法會議員鄭家富批評,唐英年至今竟然連誰人與美商會簽合約也說錯,「咁重要嘅基本資料,冇理由講錯!」他質疑,唐英年強調會監察巨星匯,只是門面說話。

韓國女歌手李孝利(左二)在巨星匯中載歌載舞,惜台下反應欠佳。 王子俊攝

近日備受醜聞困擾的詹康信,昨晚到巨星匯會場觀賞歌手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