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去年搗破的旺角賣淫集團,背後擁有豐厚資產,警方於去年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凍結集團八千六百萬元的資產,發現集團成員手上現金多達六百多萬元,還動用八千萬元資金,購下四十三個單位,其中七成分布在西九龍區,更為集團自購色情架步。
該個賣淫集團極具規模,以首被告鄭惠強為主腦,其餘的骨幹成員,負責協助管理多個淫窟,而職員架構井然,鄭惠強擔當決策重任,其餘得力成員主要負責淫窟日常運作,助手蔡剛、鍾永熙和邱劍飛,共管有十三個賣淫場,侯遠飛和梁耀光各管兩個場所。
警方去年五月採取拘捕行動的前一天,凍結集團名下現金、汽車和主要分布在旺角和油麻地等物業。根據警方沒收的資產資料顯示,被告等手上現金已達六百餘萬,其中首被告佔逾半數。
資料又顯示,全部被告共持有四十三個單位,包括價值一千四百萬元位於尖沙嘴的漾日居住宅連車位、五百多萬元的大角嘴柏景灣物業,作為集團骨幹成員的住所;此外,集團於深水埗大南街及荔枝角道等多個色情熱點,斥資購入多個低層單位,將旗下七成共三十多個物業,用作色情架步。控方透露,首被告所住漾日居寓所,自他被捕後,最後以四百萬元售價賤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