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學部助理教授 馬嶽
七一以來,加速民主化的呼聲都集中在要求直選特首和立法會,但放在眼前的一項最大不民主制度,就是區議會仍然存在委任議席。
從歷史的角度看,區議會選舉是香港民主政治的濫觴。八五年區議會已有大約三分之二的議席由選舉產生,當時立法局才首次引入功能組別選舉,還有超過一半的委任議席。但當立法會議席在八年前已全部由選舉產生,今日的區議會卻仍有約五分一委任議席。這簡直是一個廿一世紀版本的龜兔賽跑故事,作為先行者的區議會兔子,未免睡得太久了。
區議會的委任議席早在九四年被廢除,回歸後政府重新增設委任議席,並且拒絕承諾將來會取消委任議席。一直以來,政府提出的理據不外是說委任議席有其功能,例如有一些對地區有功績的人士,或是專業人士,可以對地區事務有貢獻,但不願意參選,於是可以透過委任議席吸納他們的意見云云。
這些理據很奇怪、不符合事實,而且很易反駁。如果某人對地區很有功績,出來參選應該會當選,為甚麼會有一些很有功績但又不能參選的地區人士?而且,誰對地區最有貢獻,地區居民最清楚,應該讓居民用選票來挑選,而不是由特首或政府官員在中環的辦公室裏指點誰對地區最有貢獻。
為了驗證政府是否透過區議會委任專業人士,我特根據「區議會名錄」分析了九九至○三年屆別所有區議員的職業背景,結果發覺在委任議員中佔最大比例的不是專業人士,而是商人或公司董事,佔委任議席約四成(四十一人)。專業人士如會計師、律師、醫生、學者等只佔約兩成(約二十一人)。如果我們用同樣界定方法,分析民選議員的職業分布,專業人士也佔了民選議員的百分之十七點五,商人的比例也差不多。換言之,民選制度已保證了會有一定的專業人士成為區議員,委任制度並不會特別增加了專業人士的比例,有增加的只是工商界在區議會的影響力吧了。
事實上,區議會的委任制度只是政府確保大部份區議員會支持政府的制度,現實上是對地區民意的扭曲,並且會在地區選舉造成不公平現象。以上一屆區議會委任議員為例,民建聯、港進聯和自由黨三個親政府政黨已佔去超過三成的委任議席。這些委任議員轉頭又可以用他們的區議員津貼,在地區為自己的政黨開設辦事處和舉辦活動,在地區層面和民主派議員競爭。政府無形中是用公帑津貼某些政黨,令這些政黨在地區選舉中獲得優勢。委任制度變成是球證偏幫某些球隊的制度。委任議席一天不廢除,政府一天沒法說服公眾政府可以在選舉中扮演中立角色,沒法說服公眾政府在選舉中沒有既得利益。
十一月二十三日區議會選舉後,政府馬上便會委任新一屆的委任議員。還政於民,不需等到○七○八,可以從區議會開始,讓我們一起爭取廢除委任議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