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條例》,學校舉辦的課程及地點,必須向教育統籌局申請並獲批准,但如學校收生後安排學生到另一間學校上課,則未有條例規管,有學校疑藉此法律漏洞,開辦未經批准課程,但學生如因報讀此類學校發生問題,只能列作消費投訴個案處理。
李同學投訴稱,他本為中五文科畢業生,較早前到屯門柏麗廣場一樓「良師學校」欲報讀中五重讀課程,但職員游說他報讀中六,並稱中六須到元朗大馬路聯昇樓上課,他聽罷心感疑惑,特意到元朗聯昇樓「校址」了解,發現上課地點為另一所學校,於是向教育統籌局查詢,發現「良師」並無註冊中六及中七文科課程,故疑該校違規收生。
李同學稱,「佢哋開辦冇註冊課程,但照收生,又安排啲學生去第二間學校上堂,咁即係走法律罅。」
記者跟進投訴,致電「良師學校」屯門分校,佯稱報讀中七課程,職員即表示,「你要先上嚟面試,至決定收唔收」,當記者查詢是否在元朗上課時,職員稱「是」,但元朗上課地點則含糊其詞,「……大馬路囉……」,記者不斷追問才說,「…滙豐銀行隔籬……一樓……」始終拒透露詳細地址。
記者再到位於元朗大馬路滙豐銀行旁的「聯昇樓」查究,發現一樓是「育成語文商科學校」,記者向職員查詢,報讀了屯門「良師學校」中七課程,是否須在上址上課?職員坦言「係」,「佢哋係會收生嚟呢邊上堂,不過呢度個註冊校名係育成」。
本報向「良師」查詢是否以此方法收取未經批准課程的學生,負責人黃先生否認收取中六及中七學生,但表示與「育成」有協議,如有合適學生會轉介育成,並會於學生報名時告知上課地點及學校名稱。
而「育成」負責人黃先生表示,因「良師」有學生欲報讀中六,但「良師」無此課程,所以會介紹給該校,不過,學生必須經「育成」面試,決定是否收取。
黃先生就當日有職員回答記者承認「良師」會收生到該校址上課時解釋,當日記者只是查詢,並未確實報名。
教統局發言人就上述個案回應本報查詢稱,教統局並無核准「良師學校」(屯門分校)開辦任何中六、中七課程,而「育成語文商科學校(第一分校)」則有開辦教統局核准的中六、中七課程。教統局就李同學投訴曾向上述兩學校查詢,是否有收到未經批准課程學生後,安排到另一間註冊學校上課,兩校均否認。
發言人稱,現時《教育條例》只監管學校必須在已註冊的地點、舉辦已註冊的課程,學校如安排學生到另一間學校上課,則條例中未有規管。
教統局發言人呼籲學生於報讀時要小心,因為如報讀了此類學校,一旦發生問題,會追討困難,因不屬教局管轄範圍,學生只能向消委會求助。
(一○二一○○九)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張文光指,教統局現時只會規管「學校」,並無規管「招生處」,如果私校於學生報名時清楚講明其報名後上課的地址及學校時,便無問題,相反,如記者所遇情況,學校便涉有意隱瞞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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