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王見秋解僱候任行動科總監余仲賢事件,已演變成一發不可收拾的政治風波。有資深法律界人士指出,王見秋承認曾接受商人劉鑾雄送贈的機票予他們一家出外旅行,而法官收受禮物前必須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申報,否則可能涉及利益衝突,司法機構需要澄清,當時擔任上訴庭法官的王見秋有否申報。 記者:陳沛敏
記者昨日曾向司法機構查詢,王見秋應否及有否申報收受有關禮物,但司法機構的發言人至晚上表示,由於翻查資料需時,昨日未能回應。
王見秋接受《明報》訪問時,承認華人置業董事劉鑾雄於九六年追求其女兒王穎妤,曾送她半山住宅單位,即王見秋現時入住、約值二千五百萬元的馬己仙峽道澄碧閣住所,另外又送王家四張機票,給他們出外旅行。王見秋表示,未有計劃遷離該單位,並說:「人家是心甘情願送的,並沒有問題。」但王沒有透露曾否申報。
有資深法律界人士指出,法官與公務員一樣,受到法例監管,收受超過一定價值的禮物前,一定向上級申報及獲得批准,而且法官的操守和獨立性非常重要,必須確保其不涉及任何利益衝突。
他又認為,王見秋入住女兒獲贈的豪宅還是其次,若王本人在擔任上訴庭法官時獲得商人送贈機票,司法機構必須交代,當時王有否申報;若王未有依照規定申報,則廉政公署應該介入調查,以了解當中有否涉及利益衝突。
他更強調,若司法機構曾批准王見秋收受有關禮物,也必須解釋批准的原因,因為法官應盡量避嫌。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余若薇說,法官必須申報超過一定金額的禮物。資料顯示,劉鑾雄過去幾年曾捲入數宗訴訟,但根據紀錄並非由王見秋審理。
另外,劉鑾雄今日在報章刊登聲明,指傳媒報道平機會新聞時,「無故」把其名字牽涉其中,強調「我與王穎妤小姐過去的私人事情,與王小姐家人無關,與王見秋先生過去任職的司法機構絕對扯不止任何關係。」劉鑾雄又表示,不希望任何人藉此攻擊王見秋,倘因他與王穎妤過去的私人關係,令王見秋「受不必要的困擾」,他深感抱歉。
此外,根據平機會前任主席胡紅玉於今年七月二十二日仍未離任時,給王見秋的一封私人保密信件,胡紅玉指七月十八日與王通電話,王當時的反應令她感到錯愕,並形容王對她作出人身攻擊。
當時王見秋對胡紅玉說她在步向自己的葬禮(walkingintofuneral——意即自找麻煩),王將要到平機會工作三年,問胡「為甚麼要繞過我(指委任行動科總監余仲賢)?」胡感到受到冒犯,但王事後道歉,胡也接受。不過,王見秋透過發言人否認曾對胡紅玉作人身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