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二歲政府工人於兩年間,兩度非禮兩名年幼女兒,繼而變本加厲,與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大女性交,早前被判兩項非禮及一項亂倫罪名成立,法官湯寶臣昨狠斥被告辯稱未能從妻子獲得滿足,便將女兒當作發洩對象,沒有真正知錯悔改,行為可謂「禽獸不如」,極為可恥,判他即時監禁五年。
法官湯寶臣判案時指,被告在心理報告中表示,未能從妻子處獲取滿足,將女兒作發洩對象,雖然被告與社署人員會面時表現合作,但他並無真正了解犯案性質,此等行為可謂「禽獸不如」,被告進一步解釋因小時缺乏家庭溫暖,但他卻如此對待下一代。
法官續指,被告被妻子撞破犯案,立即跪地求饒,答應不再侵犯,但卻食言,繼續侵犯兩女,證明當時他並沒有真心改過,直至被捕,始再認錯,令兩名年輕女兒受到極大的影響,被告的態度和行為極為可恥,其妻亦應負上部份責任。
四十二歲的被告,任職政府工作,被控於○○年七月二十三日至去年八月二十九日,在將軍澳寓所內,兩度非禮兩名現年十七和十六歲的女兒,並與大女發生性行為。
案情指出,被告與妻育有兩女一子,同住將軍澳公屋單位,大女因先天性心臟病,影響智能,雖於正常學校讀書,並無留級,只是較同齡兒童個子矮小及體重略輕,被告妻子於○一年七月,撞破被告於客廳沙發上,伏在十二歲幼女身上,掀起幼女裙子至腹部,試圖脫去他的內褲,其妻上前阻止,被告即時跪地認錯,答應不會再犯。
案情續指,九個月後,十五歲大女向教友表示自小學開始遭父性侵犯,翌日被告趁着妻子返內地,竄入大女睡房,與她性交,去年八月,被告再趁妻子不在,試圖侵犯大女,大女表示正值月事,被告仍吻她嘴及撫摸其下體,大女用腳踢他,才肯離開房間,兩名教友稍後將事件轉告被告妻子,揭發案件,經醫生檢查後,發現兩名女童均非完璧,曾遭性侵犯。
案件編號:HCCC53/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