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港巨星匯醜聞愈揭愈多,涉及事件的政府高官也不斷增加,雖然財政司司長唐英年自稱不知合約內容,但有知情人士向立法會議員稱,唐英年任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期間,是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直屬上司,若他真的對合約內容毫不知情,就是他失職,以他所知,唐一直有介入事件,更曾在一次內部會議上,反對由盧維思負責統籌維港巨星匯。
有官場中人形容,在整件事中,除了盧維思外,財政司前任司長梁錦松、現任司長唐英年、曾署任司長的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堃、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以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全部都有責任。
有知情人士向立法會議員「爆料」,指七月重建經濟活力策略小組開會,拍板通過搞維港巨星匯時,是由梁錦松指定由盧維思負責,當時盧直屬上司唐英年曾反對,可是隨後梁錦松辭職,署任司長的葉澍堃及接任司長的唐英年,一直對巨星匯不聞不問,特別是唐英年,更加在內部多次同巨星匯劃清界線,到事件「爆大鑊」才找人負責,有知情官員不滿說:「若果盧維思自把自為就要人頭落地,咁任由佢自把自為嗰班司長、局長又應該點樣處分?」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