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電視節目錄影產品<br>首次巨星匯五年得益歸港府

包括電視節目錄影產品
首次巨星匯五年得益歸港府

【本報訊】對於美商會在巨星匯的得益,港府昨晚特別發表聲明,指美商會雖然獲得直至2008年的五年巨星匯專營權,但在2008年前透過今年巨星匯所獲得的所有得益,都要交還港府,從而減低港府的贊助金額,而美商會須在明年二月二十八日前,完成核數報告。
聲明又指,美商會在合約中所獲的知識產權專利,包括「維港巨星匯」的品牌、一個可以向美國及全球播放的一小時電視特備節目、和其他有關今年巨星匯的一切錄影產品。
即使明年核數報告完成後,美商會透過這些產品而賺取的利潤,都一律視為今年巨星匯的收入。
另外,對於由美商會主席詹康信及其妻子持有的RedCanvas,未來五年是否仍是接辦巨星匯的主要機構,美商會昨日則沒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