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景峰「空中花園」名不副實

港景峰「空中花園」名不副實

尖沙嘴私人屋苑港景峯於售樓時,以大廈內設有六個不同特色的空中花園作招徠,但有業主指屋苑入伙多時,空中花園仍未有任何設施,發展商竟振振有詞,指售樓書中已列明圖則以政府最後批准圖則為準。

尖沙嘴港景峯一業主向本報投訴稱,他於去年一月,以樓花形式購買由長江實業集團發展的港景峯第三座一個單位,售價三百六十三萬元。
他稱,他購買該屋苑單位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當時樓盤的售樓書、宣傳刊物以至報章廣告上,均聲稱屋苑將設有六個以國際都市時尚魅力為主題的空中花園,該六個空中花園分別位於三幢大廈中的第二十九樓及五十六樓,購樓時發展商職員更表示,住戶晚飯後可以到空中花園散步,早上又可在花園晨運,他深感位於鬧市的住所,可以得享如此寧謐,才下此購買決定。
業主表示,他於本年一月收樓以來,一直未見廣告所指、於二十九及五十六樓的空中花園動工。直至本年八月底,因出現火星近地球的天然奇景,他與親友到仍未有任何設施的五十六樓,欲在該處以望遠鏡觀火星,惟即有管理處職員到場制止,並要求他們離開,住戶根本不能到該處欣賞風景。經此事後,他分別向長實及屋苑管理公司質詢,長實方面口頭對業主說,基於消防條例,不會興建空中花園。
業主獲此回覆大感愕然,「佢哋一直用空中花園呢點做招徠,就算今年中賣貨尾個陣,都完全無提過話唔起,原來根本就唔會起,咁樣對我哋呢啲因為空中花園而買樓嘅業主,好唔公平,況且如果係因觸犯消防條例唔起,點解唔主動同啲想買同買咗樓嘅業主講,係唔係想隱瞞?」他事後不斷向長實投訴,可是長實不作任何跟進,他轉向本報投訴以求反映。

長實覆函用詞巧妙
港景峯發展商長江實業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書面回覆本報稱:「港景峯現已設置空中花園,可供住戶於指定日期或時間,透過管理處安排於空中花園觀賞景致。而空中花園的設計及裝飾用料必須符合政府部門之要求。而售樓說明書當中亦已清楚列明詳細之訂正圖則以政府部門最後批准之圖則為標準。」
記者翻查售樓說明書,內容稱:「嶄新的大廈式『空中花園』,擷取紐約、倫敦、米蘭、巴黎、法蘭克福及蘇黎世等著名世界都會魅力點滴。」發展商在去年刊登的廣告中,亦以「六個主題式空中花園(設於每座二十九及五十六樓)」,為物業特色作招徠。

未見廣告宣傳特色
記者曾到屋苑三座五十六樓,門前列明該處屬避火層,只供緊急逃生時暫時歇腳用,記者推門進入,見該處沒有任何裝修,亦沒有任何可作觀景或休閒設備,可供住戶享用,只是在欄杆上栽種一些盆栽,與廣告等所述花園擁有著名都會的魅力,有一段距離。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表示,因該會未曾詳細研究有關售樓說明書及廣告,不知道發展商是否有訂下相關條款,故暫難作出任何評論,但有關投訴人可向該會投訴,由該會作中間人協調雙方。
(一○二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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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景峯的售樓書及廣告,列明空中花園擁有著名都會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