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行政總經理幕後指使<br>清洗血巴士案新巴要員認罪

指行政總經理幕後指使
清洗血巴士案新巴要員認罪

【本報訊】一名老婦去年中秋節前夕在北角遇上奪命交通意外,警方要求檢驗行經案發現場的新巴,但新巴的高級助理員工事務經理,聲稱受上司行政總經理黃志釗指示,下令員工清洗將交予警方檢驗的巴士輪胎及底部,他昨在東區裁判法院一項承認意圖妨礙司法罪名,辯方於今日替被告求情。 記者:蔡曉楓

四十六歲被告馮自基,案發時為新巴高級助理員工事務經理,現已被停職。控罪指他於去年九月二十一日,在港身為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的高級職員,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安排多部巴士進行清洗,而有關巴士須交由警方調查就去年九月二十日北角琴行街發生的致命交通意外進行檢查。
辯方昨指出,被告受到上司指示才犯案,由於他並非巴士司機或其親友,因此被告並無獲益。

警方致電要求再驗
案情指出,去年九月二十日,一名老婦在北角琴行街遇交通意外死亡,警方交通意外調查組懷疑肇事車輛為一輛巴士,遂到北角的巴士總站調查,發現十五部新巴巴士行經案發現場,同日傍晚,被告及其上司行政總經理黃志釗到該巴士總站了解情況,至九時許,所有行經案發現場的巴士均須接受警方檢驗,其中包括十五部新巴,但至翌日凌晨一時許,警方檢查後並無發現。
九月二十一日凌晨三時三十八分,警方致電新巴的控制中心,要求早上在鰂魚涌的汽車檢驗中心再檢驗該十五部巴士,被告及其他職員得悉有關安排。約一個小時後,警方提醒新巴的控制中心不可清洗有關巴士。六時三十分,被告指示控制中心,不可將該十五部巴士駛出街外。

清洗輪胎及擋泥板
同日早上七時十分,被告致電工程部一名姓黎的檢查員,要求他清洗有關巴士的輪胎及擋泥板,不久,被告再向黎表示受黃志釗指示清洗巴士。半小時後,被告再向控制中心表示黃志釗要求清洗巴士。
黎遂下令兩名職員以高壓水喉清洗該十五部巴士,早上九時五十分,被告向控制中心表示,由於公司的律師與警方已作安排,只須檢驗三部巴士,同日早上早上十時,警方在鰂魚涌檢驗中心就巴士輪胎及底部的血迹作進一步檢驗,但並無任何法證上的發現。
案件編號:ESCC1715/2003

交通意外發生後,警員曾在北角碼頭檢驗一輛新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