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島南區海洋公園道豪宅業主,不滿曾為上巿公司長城數碼主席的租客吳少章,三度應他要求減租後,仍拖欠租金,另入住期間把樓房大肆改動,興建泳池及噴水池等,又砍掉多棵老樹,遷出後卻未有按租約條款把樓房回復舊觀,故昨日興訟高等法院,向吳少章追討欠租及賠償等逾六百萬元。
引起租務糾紛的港島南區海洋公園道三十八號文麗雙築,分為八幢獨立洋房,為恒信集團(現稱雲南實業)前副主席林漢強家族所發展,林漢強為原訴人TennysonEstateLimited的董事兼大股東。
被告吳少章,於電子消費品的經銷方面經驗豐富,與內地商務聯繫密切,九六年十月加入長城電子國際(現稱長城數碼),○一年八月獲委任為集團主席,按近期公司通告,現報稱擔任董事。
原訴人代表大律師指出,原訴人與被告於九七年二月訂立租務協議,把文麗雙築其中一幢洋房租予被告,為期五年,租金總值逾一千一百萬元,首三年月租十七萬元,餘下兩年月租二十一萬元。
林漢強在庭上指出,被告於九八年八月開始沒有準時交租,被告向他表示,因巿況不景,財政上遇到困難,提出欲減租。林供稱,自己也是生意人,希望能幫助被告,遂同意減租。
原訴一方大律師指出,被告最終沒有交租,拖欠○○年一月至○一年九月租金、管理費及差餉等,二十個月合共逾四百三十萬元。另外,原訴人最終行使業主權利,收回物業,雖成功把物業重新收租,但按租約,被告有責任賠償原訴人租金差額之損失。
原訴一方又指出,被告入住期間把樓房進行改建,包括在花園加建泳池及噴水池,另加建麻雀房、卡拉OK房及工人房,又拆掉多幅牆壁,以及砍掉多棵老樹,包括三棵逾五十年的紅丹桂。
然而,被告遷出前沒有按租約條款,把樓房回復原觀,故向被告追討還原樓房的費用損失。
案件編號:HCA227、447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