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盡把關責任 拖低上市公司質素<br>張建東批評保薦人

未盡把關責任 拖低上市公司質素
張建東批評保薦人

【本報訊】港交所(388)上市委員會主席張建東向保薦人發出公開警告。他表示,近年出現太多劣質的新上市公司,責任主要在保薦人,因此有需要提高上市門檻。他已建議上市科將不合水平的上市申請,「毋庸置疑地擲回保薦人」。

張建東接受最新一期的會計師公會月刊訪問時表示,近年本港公司管治出現問題,原因之一是保薦人良莠不齊,「作為上市委員會,我們見到不少劣質的上市申請,但卻無能為力」。他指出,部份上市申請的公司業務惹人懷疑,出現這種現象是保薦人的責任,他們作為前線把關者,應篩選適合上市的公司。

良莠不齊濫充數
要改善公司管治,他認為港交所應強制上市公司委任財務總監,訂明其職責,因為財務報表是公司管治的主要部份。
張建東又希望外界包括港交所主席李業廣,不要將上市委員會的功能「神化」,處理上市事宜的職能並不完全在委員會。他強調,只有上市科才有權選擇是否調查某些特定個案,委員會只能被動地根據上市科提交的個案,決定是否違規及作出懲處。

拒評審批權誰屬
對於上市審批權誰屬,張建東表明不想捲入爭議,故不會評論哪個方案最佳,但他認為,目前沒有一個國際上普遍接受的完美模式,任何模式都有其利弊,而無論採用任何模式,他都會盡力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