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港巨星匯》搞到一鑊粥,好事變壞事,要怪嘅就係主辦者辦事唔得仔細,其次係包底人(政府)太過信任主辦者,可唔可以怪責某一個人呢?當然可以嘅,如果係相信大公司、大機構之內,一個中級職位嘅推廣經理可以手握大權,唔使問過CFO、COO就能夠亂咁使錢、亂咁行事嘅話。
美國商會主席詹康信雖亦是眾矢之的,但因為佢自己係大老闆,唔會俾人炒魷魚,所以企得好硬;盧維思可以俾上頭拍枱鬧,發放邊疆,但冇人郁得詹康信。美國商會主席通常係美國大公司駐港總經理,屬於高級打工仔一類,佢哋唔會膽敢孭嘢上身嘅,假如詹康信係××銀行嘅香港行長,成日俾報紙彈,實會激嬲紐約總部,認為佢敗壞銀行名譽,將佢炒魷都似。
據美國商會會員對左丁山講:「如果唔係詹康信做主席,商會邊度有咁勇,竟然夠膽主辦一件咁艱巨嘅大騷。詹康信最初信心爆棚,認為巨星到港,必受歡迎,因此除咗政府包底之外,佢自己亦拍咗心口。」究竟拍心口係乜嘢意思呢?會員唔肯講,於是左丁山周圍打探,卒之聽到一個路邊社消息,就係政府包底上限一億元,假如一億元都唔夠冚數嘅話,詹康信會私人掏腰包,如此勇猛為香港(佢早知道《維港巨星匯》有蝕冇賺),傳媒問佢道唔道歉喎,佢點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