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 - 吳靄儀

平等機會 - 吳靄儀

新任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王見秋先生的委任及條件福利,在立法會受到質疑,民政事務局局長的答覆言不成理,未能令人信服特首酌情豁免,讓王見秋享受到既支全職薪酬,又可繼續領取退休法官的長俸,是正當合理的做法。整個爭論,更同時令人質疑,委任平機會主席的過程和準則,是否應有更大的透明度,除了避免特首隨自己喜好而委任公職人員之外,還可以更明顯落實「用人唯才」的原則。
與此同時,候任平機會行動科余仲賢先生,未上任已遭平機會解除合約的風波,更造成強烈對比。余仲賢是經過公平競爭及按正當程序,正式聘任的。據報道,今年三月,平機會聘用的獵頭公司開始接觸余仲賢,他的委聘,在四月經平機會有關小組通過,余仲賢在六月接受聘請,平機會七月中正式公布;而他的資歷,顯然符合平機會的事務範圍。可是,這樣的委聘卻可以因新主席上場而任意推翻,假如證實報道無誤,則對香港的公職制度,必然影響深遠,對香港的國際聲譽有負面作用。
據報章報道,事出八月一日余仲賢來港與王見秋會面,而王見秋不滿余仲賢的聘任,原因有二:一為余仲賢是繞過他的委任;二為余仲賢在七月間接受《南華早報》訪問之中,說了超出該職能範圍的評論。從客觀角度看,後者難以構成重大的解僱理由,而前者若然屬實,則令人震驚,因為這意味人治至上,漠視制度的延續。
這項爭議不能不加正視,立法會應該跟進,弄個明白。否則平機會就會失去公信力,根本無法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