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信箱:<br>申索商業損失補償須知

市建局信箱:
申索商業損失補償須知

鄭太問:我有一個自用地舖,位於市建局重建範圍內,雖然地方不大,不過生意不差。市建局在計算補償時,會否考慮我的生意損失?
答:對於在重建項目範圍內的商舖,市建局會根據現行物業補償準則,向業主提出收購建議。自用商舖業主除會獲得商舖市值補償外,市建局同時會提供特惠津貼,金額是商舖市值百分之三十五或差餉租值的四倍,以較高者為準。

永久或暫時損失
業主若果認為商業損失大於額外補償金數目,可以選擇就商業損失申請補償,以代替特惠津貼。所申索事項可包括永久或暫時性損失,例如:
1.永久或暫時的生意利潤損失;
2.被迫出售附屬裝置與設備及存貨所引致的損失;
3.商譽損失;
4.根據《僱傭條例》向僱員發放的遣散費(除去僱主的強積金法定供款);
5.重新鋪設電話線的開支;及
6.印製搬遷通告費用等;

須提供證明文件
自用商舖業主必須提供收據及發票等證明文件,以支持其提出的申索,其中包括:
(a)商業登記證;
(b)申索所涉期間以至之前三年的財政文件(如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c)每月銷售/收入分析報告;
(d)支持申索的報稅表;
(e)租賃協議(如適用的話);
(f)存貨清單及有關項目的價值;及
(g)新舖地址的證明。
上述申索項目及所需證明文件並非詳盡無遺,市建局會根據每宗個案情況作個別考慮。
由於商業損失計算方法相當專業和複雜,因此建議業主聘請專業人士,例如測量師或會計師協助。市建局會在達成交易協議後,代為支付有關的合理專業費用。
 市建局正式展開位於深水埗、大角嘴及灣仔區的三項優先重建項目,為解答受影響居民疑問,市建局與《蘋果日報》合辦市建局信箱,受影響居民有任何疑問,可來函本報代轉,市建局會逐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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