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二年,美國人山姆.沃爾頓(SamWalton)在阿肯色州開連鎖式零售店,取名沃爾瑪(Wal-Mart)。不出四十年,這間夫妻檔小店成為全球最大的零售巨人;沃爾頓的遺孀和三子一女連續數年登上全球十大富豪榜,今年五人財產達六千四百三十五億港元,比全球首富蓋茨多一倍。
沃爾瑪成功之道,在於「薄利多銷」,直接從廠商入貨,售價比其他商店便宜約一成。他還注重分析市場,對商品種類、定價以至陳列方式都有分析規劃,又自設品牌,及使用衞星等高科技營運。
沃爾頓向員工提出「太陽下山」和「十呎態度」兩大要求──前者要求員工須在太陽下山前完成當日職務;後者規定在顧客走近十呎範圍內時,須主動詢問有何要求,說話時要看着顧客的眼睛。現時沃爾瑪在美國及海外共有逾二千間連鎖店或超市,包括在中國上海與北京的分店。
《中國日報》/美國《福布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