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秘書放棄高薪厚職,轉投國泰航空圓空姐夢,惟三年前在飛機上工作時,盛載餐酒的抽屜疑超重傾倒,撞傷她右膝蓋,此後膝部常感痛楚,終自行請辭,重返文職工作。她指稱意外乃身為僱主的國泰疏忽所致,興訟高等法院,昨獲判賠償近八十萬元。
法官在判詞指,該意外極罕見,國泰身為僱主,有責任為僱員提供安全工作地點及設備,然而,原訴人把抽屜拉得過出,導致意外事件,故亦須分擔五成疏忽責任,原可獲一百六十多萬元賠償,也須減半。現年三十三歲原訴人黃秀麗(譯音),原任職律師行秘書,九四年成功獲國泰航空聘請做機艙服務員,至今年一月離職。
案件編號:HCPI1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