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著名律師行的近與美國同業White&Case,九九年傾談合併,未能成事,後來的近五名律師過檔至White&Case在本港的律師行,的近發覺其中兩人除企圖「撬走」的近的重要客戶,並將的近財務及客戶資料洩露,遂興訟索償,高等法院昨裁定的近勝訴,賠償額將在日後聆訊中評定。
高院暫委法官姬大維昨判案指,的近律師行前合夥人英籍律師方伯仁及其同事簡偉華,洩漏的近資料,鼓勵同事一同過檔,又持續嘗試撬走的近客戶,違反誠信責任,而White&Case及其香港律師行偉凱,對此心知肚明,但仍罔顧的近權利,將利益置於名聲之上。
事源的近於九九年為增強實力,考慮與國際性律師行合併,全球第六大的White&Case開始與的近洽談,○一年底的近放棄合併,○二年六月方伯仁帶同簡偉華及另外三名律師過檔偉凱,由於方伯仁等律師為本港頂尖企業重組及清盤部門班底,結果的近失去滙豐、渣打、畢馬威及羅兵咸永道會計師行等重要客戶。
案件編號:HCA243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