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銅鑼灣一間成人商店出售大量違禁藥物,警方到場起出逾二百粒威而鋼(俗稱「偉哥」)及其他藥物,店主及店員被控一項藏毒及藏有第一部毒物罪,店主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還柙至十一月七日,待索取戒毒所報告判刑,店員則獲控方撤銷控罪。
首被告張志勇(二十九歲),售貨員;次被告陳旭祺(四十九歲),商人,控罪指兩名被告於今年六月十三日,在銅鑼灣總統商場的成人教室內,藏有兩盒內有二點零六克粉末,內含一毫克的危險藥物「安定」。控罪續指,兩人在上址藏有二百零七粒威而鋼,內含昔多芬、兩瓶共十毫升的液體昔多芬、六粒茶苯海明、兩個膠包內藏四粒內含麻黃鹼的膠囊、十八瓶共八十八毫升的利多卡因、兩瓶共五十三毫升的苯佐卡因。
案情指出,案發日晚上七時半,警方到達涉案商店出示搜查令,一小時內在該店起出大量藏有液體的膠樽及藥丸膠囊,並拘捕兩名被告。警誡下首被告表示不知店舖售賣違禁藥物,次被告則表示承認售賣威而鋼。警方將涉案藥物交往政府化驗。
首被告昨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而次被告過往曾有三十一次案底,其中十二次犯罪紀錄與毒品有關,由於他在上月因藏有海洛英被判入獄六個月,現正服刑,辯方求情稱,被告育有兩子,被捕後一直失業,裁判官待索取其戒毒所報告始判。
案件編號:ESCC3373/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