鱷魚恤06年採用新商標

鱷魚恤06年採用新商標

【本報訊】鱷魚恤(122)與法國Lacoste就商標權的爭執,昨日正式達成和解。鱷魚恤須於06年3月底後,更換內地、香港及澳門的商標。鱷魚恤與Lacoste的官司由90年代至今糾纏近10年,訴訟費用達1億元,鱷魚恤副主席林建名表示,訴訟費用已按年入帳,官司和解,每年可省約1000萬元開支。另一方面,鱷魚恤將於下周公布業績,該公司副行政總裁程林舜儀表示,03年度內地營業額較02年度上升20%,但03年度須為物業作出大幅撥備,或會影響業績表現。

內地分店06年增至千六家
鱷魚恤主席林百欣昨日親身到北京市高級法院聽候有關與Lacoste官司的仲裁,其後與Lacoste總裁貝爾納.拉科斯特(BernardLacoste)出席記者招待會及簽訂和解協議。
根據協定,鱷魚恤不用向Lacoste作任何賠償,但於06年3月後,將不可再使用原有的鱷魚圖形商標及不可在新商標使用綠色。由於鱷魚恤在內地的所有分店均以特許權模式經營,程林舜儀估計,推廣新商標費用約500萬元。另會在04年秋冬季的產品上開始使用新品牌。她又表示,由於只是更改商標式樣,故毋須在帳面上為新商標作任何攤銷。該公司計劃,將內地分店數目由900多家增至06年的1600家。
除了要改商標,鱷魚恤副主席林建名較早時曾表示,和解後可能會與Lacoste相互入股對方的公司,但貝爾納表示在中國已有代理商,在可見的未來,與鱷魚恤都不會於內地有生意上合作。但程林舜儀堅持與Lacoste於內地市場仍有合作機會,並表示已與對方重新簽訂香港的代理協定,期限延長至2025年,該公司代表會在12月飛往法國,與對方商議進一步合作事宜。

舊Logo

新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