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宇墳場貪案兩人判囚

廟宇墳場貪案兩人判囚

【本報訊】曾獲特首頒發榮譽勳章的華人廟宇委員會成員胡詠紀(六十四歲)與建築公司董事劉東馳(四十三歲),○○年行賄民政事務局轄下廟宇及墳場組執行秘書九十五萬元,從而在廟宇及墳場工程中獲得優待。
貪污行為蠶食香港

兩被告昨於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兩年半,法官判刑指香港的成功有賴於公平及開放的制度,兩被告的賄賂行為蠶食香港的成果,必須判阻嚇性刑罰。
暫委法官黃崇厚判刑時指,雖無證供顯示案件令有關工程質素下降,但香港的成功賴於公平及開放的制度,被告的貪污行為蠶食我們的成果,被告於華人廟宇委員會內擔當重要角色,濫用職權,違反社會對其信任,必須判阻嚇性刑罰。
案件編號:DCCC27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