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運動是群眾運動,必須附帶一點犧牲精神。要犧牲的,包括個人的體力、時間、腦力以至金錢。反填海運動並沒有打起民主的招牌,但徐嘉慎已做到了上述的諸式犧牲,他宣布受到恐嚇離港,去批評他落荒而逃,公平嗎?
毛孟靜
徐嘉慎甚至不是民選區議員,但在保護維港一役中,間接鞏固了香港的民主精神。說追求民主要有一點犧牲精神,是比較輕巧的講法。因為如果直接說「爭取民主、必須犧牲」,怕會令人有上世紀初拋頭顱、灑熱血的聯想,即是動亂,會產生驚魂甫定的不安。
英國《金融時報》上月做了個後七一香港的專題報道,當中引述了學人鄭宇碩的一句話:「香港人相信民主。但他們不相信要犧牲甚麼才可得到民主」。(「Peoplebelieveindemocracy.Buttheydon'tbelievetheyneedtosacrificeforit.」)
類似的話,之前也並非沒有人說過,但七一過後再聽,效果真有如五雷轟頂。是的,有遊行、有集會,一去無妨,事後,就看那群民主大哥了。「民主黨有野心啩?」「徐嘉慎沒承擔!」「倒董實屬多餘」,「區議會選舉政治騷啫」。一味犬儒之餘,回到行街看戲、種花養魚的個人生活。
還幸政治人中,讓人看得到願意犧牲、有承擔的例子比比皆是。新聞性較重的,是余若薇,她寧願推掉訴訟生意,頻頻接一個又一個的民主約會。稍舊的例子多得很,像劉慧卿,她若不從政,留在新聞界的成就肯定非同小可。
而在爭取民主的過程中,本地新聞界也透過有香港特色的新聞自由,犧牲了一些先天原則。新聞自由的大圍理念,原本包括以下兩大條件:一是包容並蓄,反映兼容納異見;二是以報道事實為基本,盡量中立,或起碼扮中立──媒介固然不應攀權附勢,但民主人權分子也錯了,新聞界也沒有推動民主人權的義務。民主人權受推動,只是一個效果。
上述兩點,都是正常的新聞自由理念,用諸西方民主社會沒問題,但要在香港這個不正常的非民主社會實踐,就是難。
看,挺董一面倒,政黨有土共,喉舌有左報,「政治工作是一切經濟工作的生命線」,明裏暗裏掌握傳媒,大抓意識形態(雖然路祥安到港大去干擾民調一幕給揭發,比較難堪)。在這種大氣候下,自認有良知的媒介若不「起義」,拋棄包容中立,擺明車馬向另一面倒,與之抗衡,香港早已淪落成為一言堂了。
政界有人承擔,雖然仍然不夠;媒介也有人承擔,雖然更見不夠。那你我等一般市民,又可以做些甚麼?
除了一時明哲保身,站在低地,與爭民主(即是政治)劃清界線;或一時站在高地,指摘民主派的政治人縮頭縮腦,一事無成,可考慮去落手落腳幫忙。搞民主活動,由場地音響到宣傳保安,都需要人力物力。
若不方便去身體力行地參與,仍可打電話到電台去口誅,寫文章到報紙去筆伐。若口誅筆伐都仍然不是你的一杯茶,尚可用財力支持,捐錢給自己認可的搞民主組織。
若對上述項項皆說不,最後剩下的,也不淨是精神支持,而是在政治選舉中,像來臨的區議會選舉中,積極投票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