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跡保存不是說了算

古跡保存不是說了算

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學部講師
吳家鎚

近月來,市民大眾對政府推行有關的城市發展策略頗有意見,正反意見旗鼓相當,當中爭拗得最劇烈的如填海工程問題、孫十招的土地深化建議和西九龍填海區文化地標發展模式,以至為促進香港繁榮大都市形象的維港群星演唱會等,政府所用的策略及公關技巧都頗失民心和差劣,官員表現更是進退失據。不禁使人懷念九七年前官員們在幕前瀟灑的演出,縱使雙方分歧大但仍有商量的餘地,不至於將事件丟進死胡同內。

開無償捐獻先河
能處身事外,近日又表現得不錯的要算是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先生,因何局長剛從雷氏家族手上接過一份大禮,雷氏後人將有七十多年歷史,並已列為一級歷史建築物,位於深水埗的舊居「雷生春」捐贈予政府,開創了私人歷史建築物無償捐獻之先河。對一眾關心香港古迹保護、保存的人來說確實是一大鼓舞。但回想過來,筆者反而覺得這正反映出在某程度上政府對保存古迹文物不力的一大諷刺。

事實上,雷生春早在二○○○年被評為一級歷史建築物,確定其應予永久保存。但直到三年後的今天才得到舊業主的捐贈而得以保存,雷氏的慷概當然值得讚揚,至於政府和有關部門在這幾年間做過甚麼?卻不為人知。從過往九龍城衙前圍村未能成功保留和西營盤的甘棠第事件,反映了目前的歷史建築物之所以得以保存,並非得力於政府政策,實為在現今經濟低迷情況下,房地產市場未及往昔的興旺,所以暫時未再引起發展商的重建興趣矣!長遠而言,要做到歷史文物、建築物得到保存,責任在於政府是否有適當法例條文的支援、在於古迹保存重要性的公民教育成熟與否等。筆者相信無償捐獻的行為,會是當以上條件成熟後的其中一個自然產物。

諮詢文件了無期
不過,現實歸現實,當條件未成熟時我們若要保護文物,有效的良方不外乎向物業持有人提出賠償或交換條件。其實過往亦有不少學者、地產發展商、業主及業內人士提出過不少建議,諸如發展權轉移、財務和稅務上的獎勵以及貸款基金等。可惜民政官員大多只聽而不實行,對外說會進行諮詢檢討,諮詢檢討進行了數年,到目前為止,仍只聞樓梯響,詳細諮詢文件仍全無蹤影。
因此,志平先生,我想問的是難道我們的政府仍然為了吝嗇土地,而忍心看着一幢幢的古迹日漸消失?雖知道歷史文物、建築物只會隨時間不斷破損,如不盡快保護、保存,恐怕日後香港只會變成一個沒有記憶和歷史的現代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