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事主突失憶 供稱:唔記得<br>男子涉性虐女友四晝夜

女事主突失憶 供稱:唔記得
男子涉性虐女友四晝夜

【本報訊】運輸工人發現女友有外遇,涉嫌多番質問施虐,迫她剃去眉毛,以十六吋長電筒將她毒打,更用來插其下體,女友恐前夫及子女受滋擾不敢逃走,連續四天遭毒打後做愛,終攀窗逃走。涉案被告否認傷人罪審訊,女事主出庭作供時突然失憶,對控方提問均表示:「唔記得!」
被告梁錦華(三十歲),運輸工人,昨於區域法院被控一項毆打傷人及三項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名。事發今年五月七日至十日。
控方開案指,二十三歲女事主於九七年認識被告後成為情侶,去年三月共賦同居,兩個月後被告發現女事主有外遇顯得非常憤怒,經常為此激烈爭執。
去年五月七日晚,被告質問女事主外遇一事時,揮拳毆打她頭、面及手腳達十分鐘,晚飯後一同觀看色情影碟後做愛。

拖鞋掌嘴梳插口
翌晚二人又觀看色情影碟,被告重提外遇事情,被告除拳打女事主,更以十六吋長電筒毆打她身體達一小時,女事主鼻和口滲血,她甚至口含毛巾以防自己痛極呼叫。被告又要她自剃眼眉,女事主恐被告再下毒手及滋擾其前夫和子女,不敢離開,在被告要求下,女事主與他做愛。
事發第三天下午,被告再次質問,並分別用電筒及一支潤膚露膠樽塞入女事主下體,用拖鞋「掌嘴」,及以梳柄撬開她嘴巴,女事主感到下體痛楚,行路困難故並沒有逃走,跟被告做愛後又抱頭睡覺。
至第四天,被告向女事主施襲後表示歉意,做愛後再同眠。五月十一日凌晨二時,女事主趁被告熟睡時照鏡發現自己遍體鱗傷,決定離開上址,為怕驚醒被告,她從二十二樓的廁所窗口冒死爬出,沿水渠往下爬,到達十六樓單位爬入屋內,驚動住客報警。
該單位住客供稱,當晚熟睡期間發現有人於床邊呼救,由於事主披頭散髮,面黑黑又腳黑黑,起初以為是鬼或竊匪,其後在事主哀求下代為報警。
長髮披肩,樣貌娟好的女事主作供時承認曾爬窗到樓下單位及進院檢查,但對於事發經過及起因已忘記,聲稱當時曾服食「冰」以致神志不清。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69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