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永遠擱置銷售稅的建議吧! - 盧峯

蘋論:永遠擱置銷售稅的建議吧! - 盧峯

雖然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先生信誓旦旦的表示不會在短期內或經濟仍處於通縮時開徵銷售稅,但他卻同時透露政府已在內部成立委員會,研究開徵銷售稅的各項細節,為開徵這種稅項作好準備。換言之,在特區政府心中,開徵銷售稅已不是會不會的問題,而是何時開徵的問題。我們對於這樣的想法大有保留,認為銷售稅不僅在經濟情況欠佳、消費市道疲弱時不應該開徵,即使當經濟明顯好轉時也不應該推行。

嚇怕外國遊客
簡單來說,我們認為開徵銷售稅的建議應該像無用的檔案那樣被丟進「資源回收桶」,永遠也不實行。
為甚麼我們認為絕不應實施銷售稅呢?
首先從實質的經濟效果來說,開徵銷售稅不僅將打擊本地市民的消費意欲,更將會打擊外地遊客來港消費的意欲及興趣。誰都知道本地消費及外地遊客消費佔本地經濟的極重要比例,一旦市民及遊客消費減少,勢將嚴重打擊本地的各項經濟活動,令經濟長期陷於奄奄一息的狀態。像這樣弊大於利、得不償失的稅項,有甚麼理由要實施呢?
此外,旅遊業已成為推動香港經濟發展、增進就業機會的支柱行業,只要看看開放自由行以後的情況就可以知道旅遊業的重要性。可開徵銷售稅卻將會大大打擊香港作為購物天堂、消費天堂的吸引力,促使旅客重新考慮來香港旅遊消費購物的決定。這樣下來,旅遊業固然無法繼續有增長、固然無法應付鄰近城市及地區的競爭,更難以製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吸納大量失業及需要轉業的工人。像這樣「自廢武功」、把優勢拱手讓人的稅項,有甚麼理由要實施呢?
更重要的是,我們認為開徵銷售稅對解決政府的財政失衡、對政府財政回復穩健、對迫使特區政府變回「小政府」都是弊多於利的。

應該看到,政府財政失衡除了因為經濟大滑坡以致收入大減外,政府開支高居不下也是主要的原因。也因為政府的開支高居不下,公營部門佔整體經濟的比例已從九十年代初的百分之十六左右大幅上升至百分之二十三。

不懂減少浪費
我們認為,這樣高的比例是不健康的,也不合乎「小政府、大市場」的原則,因此政府要滅赤,該做的是振興經濟及控制開支,一方面透過經濟復甦令收入增加,另一方面嚴格控制開支令政府佔經濟的比例盡快下降至百分之二十以下。
但若果政府透過開徵銷售稅達至收支平衡,便只會削弱政府控制開支的決心,並讓更多經濟資源流進政府體系內。這樣下來,即使特區政府成功滅赤,公營部門佔整體經濟的比例也只會有增無減,這跟「小政府」的原則不是背道而馳嗎?
政府官員及一些稅務學者說,開徵銷售稅可以為政府提供一個穩定及可觀的收入來源。是的,銷售稅的收入的確很可觀及穩定;但是這筆龐大而穩定的收入卻很容易助長官員以至政黨「大展拳腳」的雄心、卻很容易催生各種各樣的「鴻圖大計」,令特區政府陷入「增加開支──增加稅收」的惡性循環。這不是把政府弄的愈來愈龐大嗎?更何況政府官員在善用公帑、減少浪費方面的成績甚差,「維港巨星匯」就是最佳的例子。我們有理由讓更多私人資源透過銷售稅流入庫房、讓官員作更大的浪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