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千祈唔好攞行人嘅命去博<br>貨車壓死兩懲教員司機罪成

官斥:千祈唔好攞行人嘅命去博
貨車壓死兩懲教員司機罪成

【本報訊】中型貨車司機由深圳運貨駛經荔枝角蝴蝶谷道時突然腳掣失靈,司機為免撞向前車,扭軚急轉入荔枝角收押所停車場交界,貨車因翻側壓死兩名休班懲教署職員。涉案貨車司機昨日被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立。 記者:梁家亮

裁判官於裁決時指出:「你唔想冇咗個客、冇咗啲錢而攞自己條命去博,你用咁嘅駕駛思維,別人控制唔到,但你千祈唔好攞其他道路使用者或行人嘅命去博,因你冇權咁做!」

被告知貨車超載
裁判官表示,控辯雙方爭拗偏重於事發前被告的駕駛狀態如何,法庭確信肇事貨車的腳掣系統曾失靈,但事件重點不在於被告千鈞一髮時作出的選擇,而在於被告為何會讓事件陷入如此困局;被告明知貨車超載仍選擇行車,單是這點足以將被告定罪。而被告在落斜路時不當地使用腳掣,令制動氣壓不足亦有可能構成腳掣失靈。
裁判官遂將案件押後至十一月四日,被告還押監房,待索閱背景報告始判。
被告蘇植南(五十三歲),昨否認於今年二月十九日在九龍蝴蝶谷道與通往荔枝角收押所職員停車場的通道交界處,危險駕駛引致黃文成和何偉健死亡,但承認駕駛車輛超載及使用制動器不符合規例的車輛兩罪。
擁有二十多年駕駛貨車經驗的被告,回應控方詢問為何超載行車時表示,「我相信自己的經驗可將車安全到達!」
被告供稱當日貨車行經蝴蝶谷道落斜時以四波行駛及一直有踏腳掣輔助,當貨車駛至較平路面時發現腳掣失靈,標板警號燈亮起,顯示煞車系統的壓力不足。
當時在前面燈位已有數輛車停下,被告為免撞及前車釀成意外,決定扭軚將車右轉入懲教署的出入口,不料貨車翻側壓倒兩名休班職員,被告強調當時只想將傷亡減至最低才選擇急轉。

煞車系統無失靈
控方案情指出,中型貨車法定總重量不可超過二十四公噸,肇事貨車的總重量為二十八點六三公噸,意外發生時,貨車車速為五十公里,政府車輛檢驗主任指出貨車的煞車系統沒有嚴重毛病導致失靈。
案件編號:NKCC5486/03

肇事司機蘇植南事發後於現場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