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服裝連鎖店Esprit由今年中起,取消員工每月應得的獎金及花紅,改為按工作表現酌情發放。十多名員工不滿公司單方面修改僱傭合約,令他們變相減薪三分之一,已向工會投訴及入稟勞資審裁處索償。
成衣業、文職及零售業職工總會近日接獲十多名Esprit員工投訴,指入職時合約訂明工資包括固定底薪加保證指標獎金花紅。但今年初,公司突然通知員工,決定取消員工的保證指標獎金花紅,由於保證指標獎金花紅佔月薪的三分之一,取消後等於變相減薪。
本報昨日曾致電聯絡Esprit公司負責人,查詢有關問題,但未能與對方取得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