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塘侵農地當局不監管

填塘侵農地當局不監管

城市規劃委員會批准元朗流浮山輞井村部份魚塘進行填土工程,以作私人屋苑發展計劃,惟負責傾倒泥頭的渠務署承建商不但愈填愈高,更「愈填愈過」,附近村民擔心會對天然去水道造成阻塞。有區議員批評渠務署疏於監管,更指此類鄉郊填土工程「冇王管」。

輞井村村民稱,今年九月初開始,每日均見盛滿泥頭的泥頭車將沙泥傾倒村內一個魚塘,以進行填塘工程,該幅位於輞井村129地段的魚塘獲當局批准更改用途,興建私人屋苑。

承認過界卻不改善
村民稱,對此起初亦不以為意,但填泥範圍「一日大過一日」,連毗鄰的農地也被填平,而且「愈填愈高」,原本魚塘與村屋在同一水平線上,經月來不斷傾泥,「地面」較水平線高近五呎,而且填泥阻截了輞井村的天然去水道,「以前啲污水田過田咁流走,𠵱家無位去,污水積聚喺度,重有臭味。」
「個魚塘要點填,我哋村民都唔理,亦唔關我哋事,但係填到咁,阻住去水道,又填到咁高,如果落大雨,啲水一定瀉入我哋啲屋度,造成水浸。」村民向多個政府部門投訴,並聯絡規劃署官員實地勘察,其間有人承認「個工程違咗例,填過界」,但此後未見改善,於是向本報投訴。

規劃署曾發警告信
規劃署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規劃署人員較早巡察時發現,上址的填塘範圍超出許可範圍,乃屬違例發展。該署遂向業主發出警告信,要求立即中止該違例項目。
該署表示,城規會於二○○○年八月批准流浮山DD129部份地段內填塘作新界小型房屋發展的申請,有關條件訂明申請人須提交渠務影響評估,並採取紓減不良影響措施,達致渠務署或城規會滿意為準。
根據紀錄,申請人曾多次提交渠務評估報告,最後於本年七月獲渠務署接納。本年八月二十日,申請人表示有關工程已經展開,並承諾渠務工程完成後會通知渠務署。
渠務署總工程師(排水工程)葉先生承認,上址雖然是私人屋苑發展工程,但因渠務署正於其他地盤進行挖土工程,經「搜尋合適位置」後,安排承建商將所挖泥土於上址傾倒,惟承建商錯誤把泥土填出界以外約六米,但發現後已要求承建商掘回界線以外的泥土。並於日前掘走,現正待規劃署及村民視察,承建商欠佳的表現會在承建商表現報告內反映。
他補充,該工地已進行渠務工程,疏導去水,而李先生所述的積水亦已處理。 (一○○九○○四)

回應:藉故過界擴大範圍
元朗區議員黃偉賢指,事件顯示渠務署對承建商疏忽監管。他稱,新界鄉郊此類發展計劃的平整工程幾近「冇王管」情況,根據現行法例,只要有關土地獲城規會批准發展後,對該土地如何平整,「填幾高」,並無部門規管。此個案已算「好彩」,被發現後獲跟進甚至將「過界」的泥頭挖起,事實上,過去不少個案是有人藉故「填過界」,擴大範圍,若無人發現便不了了之,若被「侵佔」業權的人士發現,向政府部門求助,才由規劃署發警告信要求改正,將泥頭挖起,處理方法令人質疑。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email protected]

填泥高度未受限制,令輞井村魚塘填泥後高於水平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