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簽CEPA內容與本港相若

澳門簽CEPA內容與本港相若

【本報訊】繼內地與本港簽訂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協議及6份附件後,澳門昨日也簽訂有關協議,儀式由國家副主席曾慶紅主持。代表簽署協議的國家商務部副部長安民表示,香港與澳門的CEPA協議原則一致,但為了體現澳門的特點,故有部份內容與香港有異。
財政司司長唐英年昨天出席香港總商會午宴時表示,澳門與內地簽訂CEPA,有利澳門經濟發展,也會加強香港與澳門的關係,又向與會者笑言:「我不會叫你搬到澳門去。」他又透露,目前已接獲逾千宗有關CEPA的查詢。
總商會總裁翁以登稱,不擔心澳門CEPA與香港造成競爭,因為兩地定位及規模不同。

經港進口澳門貨獲優惠
安民在簽署儀式後的記者會上表示,香港與澳門的CEPA差異不大,他舉例指出,在原產貨物享有零關稅方面,兩地均須符合直接運輸規則,但澳門經香港轉運的貨品同樣獲零關稅優惠,原因是澳門沒有深水港,故須經香港轉運到內地,「若不給予澳門貨品可經香港轉運的權利,澳門享受的CEPA(優惠)將大打折扣,(澳門貨品)只能由拱北關口來」。
另外,內地同樣給予港、澳273項產品,由明年1月1日起享有零關稅優惠,安民指出,由於澳門的產業結構與香港有別,故享受零關稅的產品也略有不同。就投資便利化的安排方面,安民指出,由於香港有中醫藥產業,但澳門在這方面較薄弱,故把這個優惠轉化為另一個產業,給予澳門較大彈性。

享零關稅產品略有不同
被本港傳媒問及香港商談CEPA的進程,需時遠較澳門為長,是否由於香港人「不聽話」,安民表示:「香港與澳門都是中國特別行政區,不存在誰聽話誰不聽話的問題。因為香港規模大,產業結構比澳門要複雜一點,所以香港提出後,就香港來說,我們要先易後難,但從澳門就先難後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