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對付流浪乞丐影響市容問題,廣州市民政局的官員近日建議,在廣交會、世博會等會場附近,以及在公安、省市政府門前和一些形象工程、窗口地段設立「禁乞區」。
提出這項建議的廣州民政局社會事務處副處長鍾春文表示,建立「禁乞區」實際運作相當困難,需要多個部門通力合作。
為有效管理城市乞丐,內地有些城市要乞丐「領牌」才能到街上乞討,但廣東省無意效法。鍾春文表示,廣州不會出現「掛牌乞丐」,因《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的實行,意味着流浪乞討合法化,民政部門沒必要,也沒權力發給他們任何證件。
不過,面對愈來愈多的街頭流浪乞討者,廣州市計劃將流浪乞討者分類對待。六至十四歲小乞丐,將會統一強制送往救助站,然後通知監護人「認領」,找不到監護人的,由民政部門統一安置。
至於患有精神、傳染、傷殘等疾病的流浪乞討者,計劃由衞生部門在各區成立指定醫院,在民政和公安等部門的配合下,予以收治;對於無重大傷殘的乞丐,救助站不得採取任何強制措施,只能尊重他們的個人意願。
廣州《新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