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府頒授勳銜,給周潤發銀紫荊,芳艷芬銅紫荊,芳艷芬不出席「領獎」。
特府的勳銜制,學步抄襲自前殖民地政府,但沒有好好研究過英國的授勳制度。所謂「大紫荊」,以為相當於爵士(KBE),其下的金銀銅,以為相當於CBE、OBE、MBE。
可是,英國的勳銜,都沒有明確地界定誰大誰小,哪個高哪個低,而特府的「大紫荊」、「金紫荊」、「銀紫荊」、「銅紫荊」,等級的意識太明顯,金高於銀,銀又比銅貴,金和銀,本來就俗氣萬分,廣東人說「穿金戴銀」,嘲諷暴發之相,領了銅紫荊,明顯地就比金和銀低一截,這種勳銜的名稱,本身已經在製造分化,不賞猶自可,名單一公布,得勳銜的人,人比人,比死人,看見人家穿金戴銀,自己只得破銅爛鐵,已經一肚子屈辱感,這是特府一笨。
OBE和MBE,也有等級之分,但早有不成文的劃分,凡娛樂界藝人,出道後快速竄紅,卓有成就,勳銜必然授MBE。像披頭四樂隊,就是先得MBE。再過二三十年,成為一個神話,約翰連儂被刺,剩下的保羅麥卡尼,就封為爵士,對於藝人,這是回顧一生功業的最高成就。
藝人、演員、音樂家,都可以得爵士,甚至封奉上議院,如阿歷堅尼斯與羅蘭士奧利花。因此,董建華政府想模仿英國的制度,就應該學得透徹一些;周潤發雖有成就,但演藝事業尚未完結,真要此時授勳,應授銅紫荊。芳艷芬已經退休,不但有曲藝的貢獻,還私下捐過許多錢發揚粵劇,現在年事已高,授勳應該是回顧她的終身成就,因此應得「大紫荊」。
但是,董府六年,得大紫荊的,全是政商界中人,沒有一個藝術界人士,因為中國人對藝伶還是心存歧視,覺得戲子難登殿堂。如果芳艷芬只得銅紫荊,周潤發則不可高於芳艷芬,雖然一個粵劇中人,一個是電影演員,同業而不同行,但論輩份,理應相宜。
授勳封爵,中國歷史本有傳統,不可以僭越亂來,但自從董建華給暴動首領封了「大紫荊」,不論金銀銅鐵,特區的所謂勳銜制,從此就帶有一股異味。「爵蔭者,磨勵天下名器也」,明朝末年,大臣許譽卿就抨擊過朝廷亂封爵:「而今保姆之屬,閹尹之流,紛紛傳奉」,因此上疏,勸皇帝「不可濫予」。特府學英國人授勳銜,一開始就「濫予」,繼而沒大沒小,金銀銅亂點一氣,像小孩子玩煮飯仔,愚人治港,提供「每日一笑」的題材,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