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病30秒可奪命

心臟病30秒可奪命

心臟病是本港僅次於癌症的第二號「殺手病」,心臟科專科醫生謝德富指,本港每年約有五千人因心臟病喪生。他提醒市民,部份心臟病患者可能從來沒有心臟病紀錄,但當進行劇烈運動時,若出現胸口悸痛不適,便應即時停下休息,因為這可能已是患上心臟病的徵兆,否則心臟可能因無法負荷超額運動量引致心室震顫,導致心律不正,若未能及時治療,半分鐘內便可奪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