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周刊》前副總編輯黃仲棋,因假冒公職人員罪成被判監十四星期緩刑年半,他早前在高等法院提出上訴,認為判刑過重。暫委法官杜麗冰昨裁決指,被告濫用傳媒身份,揑造虛構新聞令事主精神受創,故駁回其上訴。 上訴人黃仲棋(三十七歲),被控於去年九月二日,在觀塘翠屏邨單位假冒房署職員。事主吳玉玲為區議員郭必錚助理,黃案發日與攝記向吳的兒子訛稱房署職員,入屋後拍下多張照片,其後於《東周刊》刊登。 案件編號:HCMA6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