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遠古,初民儘管無姓無名,倒先有了綽號,如歪頭、大耳、長臉、短腿、肥臀,方便互相稱呼。到了今天的文明世代,我們還是愛叫別人的諢名。
你想不到伊利莎伯二世以女王之尊,居然讓小布殊給叫做Q.E.2,聽來多像個特工的代號。綽號倒有個好處,易記難忘。好像龍嫂,我老記不實她的名字,卻總記得她的綽號。哪怕陳先生正房偏室有許多個,都可以叫上龍嫂,讓人叫得最多的才算是正牌的一個吧。
綽號就這麼好玩。威廉王子小時候很皮,所以得着「恐怖威廉」的綽號。也有人管他叫「喊爾嘶王子」(PrinceofWails),只因碰上甚麼事不順他意,他必大喊大嚎,直喊到力竭聲嘶為止。
你看王室中人在人前抖威風,背後卻光會讓人叫綽號諢名吧了。安德魯王子的綽號是RandyAndy(叫春的安迪),只因他風流不羈,到處留情。叫開了,他肯定留名青史。雖然在家裏是老三,我想日後國人肯定只記得他是兄弟輩中老二最忙的一個。
鳳凰主持陳魯豫說,她的同事許戈輝打電話,經常會管對方叫「狗日的」(意即狗養的,等於SOB),語氣居然溫柔得像說「親愛的」。她們倆都挺愛互稱「狗日的」,看來都成了兩人之間的綽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