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編輯,算有點經驗,一般版面,最忌「斷版」;斷版,就是一版新聞紙,中間分界,上下兩截圖文完全不相連,讀者可以沿橫斷的摺痕把報紙裁成兩版;斷版,版面看起來就不夠氣勢,不夠貫徹,魂飛魄散,像讓人腰斬的喪屍。
「一般版面」是這樣,但格仔副刊,也就是像「名采」這樣的專欄版,卻最忌不斷版,當中那一條摺痕,連新入行的編輯都知道:絕不適宜橫過專欄的文字。為甚麼?因為文字遇上摺痕,背面的油墨會透過來,會變得很骯髒,不便閱讀,甚至不能閱讀。
美工專業點,當然是有辦法解決的;但同一版裏,如果擠了過多的框框,要做到能斷版,橫貫的摺痕不割死一兩個專欄,的確,是不容易的。人緣不好,讓高層們擺弄,擱到那條線上,無所謂,總得有人捱這一劫;我講究的,是錢,是獨贏,不是位置。
我不常讀報,但這個「狼的心」,到底還有幾個好讀者;每天人來人往,讀者來訪,總問一件事:「為甚麼你的專欄變得這樣難讀?很多字,根本讀不到?」讀不到,該到報社去投訴啊!讓我知道,徒然平添肝火。
一個框框,才五百字,一條摺痕割裂三排橫行散文;每排上下算二十字,就是每天一百二十個字遭殃;一邊付我稿酬,一邊用摺線「刪」我文字,不矛盾麼?我做編輯,有很多辦法讓不識字的作者知難而退,卻鮮有這樣慢慢「割死」作者,同時也為難讀者的。花無百日紅,何況專欄?我經歷不同階段,遇不同人物,寫不同事情,從不隱瞞愛惡;我已經感到沮喪,越來越沮喪;人沮喪,文章更寫不好。我忽然迷信了,甚麼都講氣數,這個專欄,氣數快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