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肖子偷家電換錢吃喝

不肖子偷家電換錢吃喝

【本報訊】與母相依為命的年輕髮型師,竟乘母親離家外出,一日內竟將寓所內的電器如電視機、雪櫃、音響組合等搬清光後,賤價沽出,獲得一千元供自己吃喝玩樂。母親當晚回家見屋內空空如也,獲悉兒子不肖行徑,大義滅親報警。
不肖子被捕後羞於自己大逆不道的行為,扣留期間在警署自殺獲救,昨戴上頸箍被解往屯門裁判法院應訊,承認盜竊母親的財物;案件押至下月三日等候戒毒所報告始判。
任職髮型師的被告譚家寶,二十六歲,昨在法庭承認於本月十日,在屯門蝴蝶邨的寓所內,偷竊母親的雪櫃、電視機、錄影機、冷氣機、一對喇叭、音響組合,以及電腦,總值一萬九千五百元。

在警署自殺獲救
案情指,案發早上九時,被告的母親離家時,寓所內的電器均安然無恙,惟當晚八時回家後,發現屋內涉案電器不翼而飛。未幾,她接獲被告電話表示偷去電器變賣,大怒報警。
警方其後在尖沙嘴拘捕被告,警誡下他承認控罪,並表示已將有關家電變賣,獲得一千元後拿來「飲飲食食」。被告有三次不同案底。辯方昨日在庭上求情稱,被告未婚,與母親同住,任職髮型師,月入八千元。今次犯案是因為毒品問題引起。他將變賣電器獲取的金錢,購買毒品吸食。
辯方續指,被告對事件深表後悔,他被警方扣押期間,對自己的不肖行徑非常愧疚,在警署內企圖自殺被救回,但弄傷了頸部,所以需要戴上頸箍出庭應訊。裁判官最後將被告還柙至下月三日,等判戒毒所報告始判刑。
案件編號:TMCC326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