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購物 不滿友人妻被望<br>青年三拳打死人囚兩年

便利店購物 不滿友人妻被望
青年三拳打死人囚兩年

拳頭無情,一瞬間從後被擊三拳,遇襲者固然沒能力還擊,也來不及反抗,當場氣絕身亡。那邊廂,年輕力壯的出拳者安然離開,沒想過在這片刻間已淪為殺人兇手;沒想過單單三拳的力量,足以打死人,更因此鋃鐺入獄。 記者:梁瑞珮

【本報訊】本想當消防員的青年,聲稱不滿便利店內一名酗酒醉漢「眼超超」凝望好友愛妻的胸部,誤以為對方會傷害她,遂從後怒毆醉漢頭部三拳,藉此教訓一番,豈料對方即時倒地,氣絕身亡。該青年翌日閱報才知闖下大禍,前往警署自首,昨在高等法院承認誤殺罪,判監兩年。
二十四歲的被告鍾百熙聞判後表現冷靜,公眾席上大批的親友卻顯得十分激動,部份更忍不住當場流淚。

不應訴諸暴力
法官馬永新宣判時不忘訓誡說,被告現已知道犯錯,日後無論他人作出如何騷擾的行為,也不應該襲擊陌生人。法官表示,案情除顯示死者當時帶醉及極端滋擾外,看不到死者做過任何襲擊危害性的行為,故被告不應這樣對待死者。
法官指出,法庭有責任懲罰被告,同時要向公眾帶出一個訊息,任何人不可因受到他人滋擾,便訴諸暴力襲擊人。
法官接納案中被告沒有使用武器,只是揮拳打死者,又第一時間往警署自首,且被告勤奮工作,與家人關係密切及得到支持,僱主更表明刑滿後會再聘用他,故考慮案情及認罪,遂判監兩年。法官叮囑被告,出獄後要重新做人。
被告原任職貨車司機,有刑事毀壞及聚賭兩項刑事紀錄,昨承認誤殺罪,指他於去年十月一日在黃大仙鳳德邨鳳德商場「OK便利店」,非法殺害五十四歲男子吳濟南。法醫官證實,死者致死原因為腦部蛛網膜下出血及右脊椎動脈創傷破裂。

知闖禍往自首
案情指出,被告與死者同住黃大仙鳳德邨,雙方並不認識。去年十月一日凌晨時分,死者往上址便利店購買中國米酒,在店內取紙杯自斟自飲。稍後,被告與一對好友夫婦鄧展恩及劉嘉文(譯音)進入便利店購物,在收銀櫃位前排隊繳款,鄧察覺死者凝望其妻,質問死者,但死者沒理會離開。
相隔約兩分鐘,死者返入店內,看似走近鄧及劉,他要求取回遺留的紙杯。鄧嗅到死者酒氣,突然間,被告走近死者,從後向死者近右耳位置襲擊三拳,死者隨即倒地,被告與友人離開便利店,各自返家。
便利店職員報警,救護員趕抵現場,發覺死者已沒有心跳及呼吸,送院前死亡。法醫官指出,死者血液酒精含量頗高,或會促成脊椎動脈創傷破裂,因為頸背肌肉的肌緊度減低,頭部擺動幅度增加,受襲時增強了動脈的拉緊程度。
被告不知「打死人」,至翌日閱報獲悉事故,在律師陪同下往警署自首。
案件編號:HCCC7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