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印尼籍少女為幫補家計來港做傭人,為支付手續費而被扣起五個月薪酬,僱主又不讓她放假,只給她每月約二百元津貼,工作兩個月來更遭僱主不斷恫嚇,非禮及強姦共九次之多,痛失貞操的印傭終在最後被侵犯後,暗中取去染有僱主精液的廁紙報警,涉案僱主昨在高等法院否認控罪。 記者:梁偉強
三十五歲被告陳家文報稱司機,育有一名五歲兒子,被控六項強姦及三項非禮罪,全部控罪均發生於他的梨木樹邨寓所,日期為去年七月十五日至九月十六日。
根據二十一歲女事主所稱,被告初次侵犯她後,恐嚇若她將事說出,便會解僱她,令她不能留港,後來又恐嚇若她逃走,便會報假案指她偷竊財物,更謂廚房已安裝閉路電視拍下她受辱經過,恐嚇將其裸照寄返她的家鄉,迫她就範。
女事主指出,她因父親患病,半身不遂,去年六月初來埗到,做被告女傭,但她的五個月薪酬,都變成僱傭公司的手續費,每月只有因沒放假換來的二百零四元津貼。
不過,最不幸的是,她工作僅三星期,被告便藉口叫她按摩,將她帶到主人房侵犯,她反抗不果,慘遭被告脫光衣服侵犯。去年七月,被告變本加厲,將女事主的衣服脫光後強姦。
被告經常賦閒在家,妻子則在外工作,被告經常責罵女事主,不准她打電話,罰她企,又將主人房、大廳及廚房作陽台,不斷侵犯她,甚至在廳中觀看三級色情影片,又迫女事主陪伴。
女事主擔心丟掉飯碗,沒錢還給僱傭公司,不敢報警,又擔心本港警方會如家鄉一般,罪犯有錢,警方便會袒護,她又不懂向領事館求助,其後找女親戚訴苦,女事主於去年九月十六日被迫在廚房替被告口交後,將被告射在嘴巴內的精液吐在廁紙上,乘被告不覺時藏起,再逃走報警。
被告於次日凌晨被捕,他否認指控。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126/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