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貪玩 求官輕判<br>港大生網上發鹹相保釋

一時貪玩 求官輕判
港大生網上發鹹相保釋

【本報訊】港大學生在香港大學厲樹雄科學館內上網發布三張淫褻性圖片,警方接獲投訴調查後將涉案大學生拘捕,他昨於西區裁判法院承認發布淫褻物品罪,求情指犯案出於一時貪玩,並承諾不會再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七日判刑,其間准被告保釋。

不意識會犯罪
現年十九歲的被告王元春,被控一項發布淫褻物品罪,指他於今年三月二十七日,在香港大學厲樹雄科學館內發布三張淫褻性相片。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就讀於香港大學,有良好的背景,犯案因一時貪玩,並不意識會觸犯罪行,被告品格良好,承諾不會再犯,要求裁判官考慮被告年輕予以輕判,好讓被告能繼續學業。
案情指,一名網站管理人向警方投訴,指今年三月二十七日有人將四幅色情相片放在網站的新聞群組上,而有關網頁是由香港大學的學生建立,公眾可以上網進入該網站。

審裁處評三級
涉案四張相片其後被送到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評級,其中三張被評為第三類的淫褻物品。警方其後展開調查,並與港大電腦中心的職員聯絡,確定有人使用港大的電腦來發放有關照片,其後更確定被告於事發時為該電腦的登入使用者。警方到被告位於北角的寓所將他拘捕。
案件編號:WSCC126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