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政府缺反歧視意識<br>康文署請人被轟年齡歧視

議員指政府缺反歧視意識
康文署請人被轟年齡歧視

【記者謝穎詩報道】香港事事以超英趕美為目標,惟獨是反歧視條例的立法進度卻慢如蝸牛。在香港刊登求職廣告,列出年齡限制現時並不違法,最近聲聲要教育公眾反歧視精神的特區政府,在刊登聘請非公務員合約職位的時候,亦列出年齡限制。
康樂文化事務署在報章刊登招聘見習體育教練及園藝見習員廣告,兩職均屬政府青少年職位創造計劃,月薪四千元,為期十二個月。兩職在廣告中列明入職要求是年齡介乎十八至二十四歲。

暫無年齡歧視法例
有市民向本報投訴,不滿該兩項職位列出的年齡限制,和工作性質沒有直接關係,批評政府一直提倡消除歧視的政策,部門的聘請廣告卻列出年齡規限。
勞工處發言人強調,招聘廣告不存在年齡歧視,因有關職位屬政府為紓緩非典型肺炎帶來的就業問題,及幫助年輕人吸取工作經驗和提升就業能力而推出的措施之一。由於職位是協助年輕人發揮潛能、吸取工作經驗,及接受在職培訓,因此只限二十四歲以下年輕人參加,而部份課程及考試只接受十八歲人士參與,所以亦無法接受十八歲以下人士申請。
平等機會委員會發言人表示,本港暫沒有年齡歧視法例,康文署的招聘廣告不算違法。前綫何秀蘭批評政府沒做好榜樣,事件反映政府缺乏反歧視意識,就算工種真的不適合十八歲以下人士申請,但廣告予人的印象是因為年齡不足,並不是其他的原因,例如體能、考試要求等,當局至少應在廣告中清楚列明限制年齡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