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少爺偷鹹書判罰款

空中少爺偷鹹書判罰款

【本報訊】一名新加坡籍空中少爺,留港行經尖沙嘴一家便利店,竟偷取鹹書《龍虎豹》,當場被捕;空中少爺昨在法庭求情,指星洲不像香港般公開賣鹹書,故今次買書時因難為情才犯案,獲法庭輕判罰款了事。
被告林志權(譯音)為新加坡人,三十七歲,報稱機艙服務員,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於本月九日在亞士厘道一家便利店,偷去一本《龍虎豹》,價值二十五元。
裁判官判刑時警告被告,店舖盜竊可判監禁,今次被告即時認罪,輕判罰款六百五十元。
案件編號:KTCC649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