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和平獎,是給致力推動世界和平人物的桂冠。得主名字公布前,哪人可獲獎,就揣測紛紛;公布後,人選可能又有爭議。周一,評審委員會就從本身角度,指外界對和平獎的九大謬誤:
1.委員會會公布「決賽」名單
名單只是外界揣測,因候選人資料須保密50年
2.評選受拉票影響
施壓只會造成反效果
3.在最後一分鐘仍可提名
公布獎項前8個月截止提名
4.任何人都可當提名人
提名人資格有嚴格規定
5.得主名不副實可撤回獎項
委員會以得主截至公布時的成就定奪,此後不計
6.逝世人物可獲獎
自74年修例後只頒給在生人物,但得主在宣布後逝世仍可獲獎
7.得主需獲和平成就
評選準則更多在於得主對和平理念的堅持,尤其在挫敗時候
8.由挪威政府頒發
挪威政府和國會成員都不能擔任委員,評選是獨立的
9.在瑞典頒獎
在挪威奧斯陸才對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