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拔槍嚇食客 糾黨毆傷店東<br>探員涉自稱三合會成員

疑拔槍嚇食客 糾黨毆傷店東
探員涉自稱三合會成員

【本報訊】油麻地一間菜館日前一宗傷人案,一名重案組探員涉醉酒拔槍指嚇食客、糾眾毆傷店東及自稱三合會成員,他昨與一名任四間公司董事的男子,同解往九龍城法院提訊,被控危險罔顧使用火器及襲擊傷人兩項罪名,裁判官接納控方申請,恐被告騷擾證人,拒絕二人保釋,還押警方監管至下周三再訊。 記者:陳浩義

首被告關澤權,四十歲,深水埗警區重案組探員,次被告陳偉明,三十五歲,公司董事,有襲警案底。兩人同被控一項襲擊傷人罪,指於本月七日在九龍彌敦道遠東發展大廈地庫品味泰國菜館外,襲擊男子何庚渝造成身體受傷。
首被告加控一項危險使用或罔顧後果使用火器罪,指他同日於上述菜館內,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處理一支手槍及彈藥,其方式相當可能傷害或危害一名不知名人士,並罔顧他人安全的情況下處理槍械及彈藥。兩被告暫毋須答辯。

一個電話 30人到場
控方反對保釋時指,本案涉及警員拔槍指嚇他人事件,首被告並聲稱自己是三合會成員,他打出一個電話,其後發生菜館店東遭三十人圍毆,店東顴骨、腰部、手部及手肘受傷,經送院治療後已出院。次被告則與他人要求店東不要報案。
主控續指,本案牽涉頗多證人,當中包括菜館顧客,反對兩名被告保釋,因可能會騷擾證人。代表律師申請保釋時表示,首被告在香港長大,任職警務人員逾二十年,當日他只是飲醉酒,並沒有惡意傷害他人。而次被告已婚,為四間公司的董事,他需要處理業務及管理員工,希望保釋外出,否則影響公司運作。
裁判官最後接納控方申請,恐防兩名被告騷擾證人,阻礙警方調查,而警方已安排下周一進行認人手續,故拒絕兩人保釋申請,將案押後下周三再訊。
案件編號:KCCC1647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