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援署中文主任葉慧雯在辦公室,錯收原寄往同座大樓、英文譯音相同,但互不相識的律政司中文主任的「亞洲萬里通」獎賞信,疑見獵心喜憑信內的密碼上網將飛行里數兌換護膚品;她昨在荃灣法庭被裁定盜竊表證成立,押至本月二十七日裁決。
三十一歲被告葉慧雯,任職法律援助署二級中文主任,昨在法庭否認於今年二月七日,在中環畢打街的護膚品店Clarins,盜取四樽護膚品總值二百三十元。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的辦公室位於金鐘政府合署二十七樓;而在律政司任職一級中文主任的事主葉慧敏,則在同座二十三樓,二人的英文姓名譯音相同。被告今年一月在辦公室接獲寄給事主的「亞洲萬里通」獎賞信後,上網將里數兌換涉案護膚品。
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辯方律師指被告沒有不誠實意圖,因她案發時接獲有關信件,誤以為多年前曾乘搭的國泰航空將她自動成為「亞洲萬里通」會員。她又知道整個部門的中文主任只有她的中文名稱是「葉慧雯」,未有考慮英文譯音相同,故順理成章相信那封信是寄給她的。
對於裁判官質疑信內列出的六次旅程,被告從未去過有關地方,她為何相信該獎賞屬於她;辯方稱被告以為是亞洲萬里通弄錯有關旅程。
案件編號:TWCC2195/03